近日,生态环境部办公厅发布了《关于发布“十四五”时期“无废城市”建设名单的通知》(以下简称《通知》),公布了“十四五”时期开展“无废城市”建设的城市名单,江苏省南京市、无锡市、徐州市、常州市、苏州市、淮安市、镇江市、泰州市、宿迁市均榜上有名。
为落实《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意见》和《“十四五”时期“无废城市”建设工作方案》(以下简称《工作方案》),生态环境部会同有关部门,根据各省份推荐情况,综合考虑城市基础条件、工作积极性和国家相关重大战略安排等因素,确定了“十四五”时期开展“无废城市”建设的城市名单。《通知》指出各地生态环境部门会同省级相关部门,按照《工作方案》要求,加强统筹协调,指导相关城市和地区加快编制并印发实施方案、建立专门工作机制,高质量推进建设工作。